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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构建产改特色体系 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发布日期:2022-05-31 10:55 浏览次数:

作为具有140年煤炭开采历史的国际化特大型能源集团,四年来,徐矿集团深刻领悟中央、省委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精神,制定实施“产改十条”、“十大项目”、“双十行动”,构建具有江苏特点徐矿特色的产改工作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工人“三大”地位,锻造了一支政治强、素质高、技能精、创新好、作风优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江苏能源安全保障,推进“富强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聚力“三大突破”,提升产业工人政治地位

一是突破身份限制,让产业工人有更多政治荣誉。着眼最大限度把优秀产业工人吸纳到党组织队伍中,出台《关于开展党员空白班组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一线产业工人党员比例。进一步提升政治待遇,组织国家、省部级劳模参加集团和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双创双提升”行动,在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劳模党支部和党员先锋示范岗。二是突破比例约束,让更多产业工人参与企业治理。在集团职代会设定技师、高级技师等普通产业工人界别,确保一线产业工人代表占比不低于60%;注重集民智、汇民力,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每年评选职工代表十佳优秀案例。企业投资计划等重大决策、职工集体合同等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均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四是规范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证产业工人有效参与企业治理。三是突破学历门槛,把优秀产业工人选拔到管理岗位使用。打破学历、职称、干部工人身份等限制,对在集团公司技能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优胜选手选拔为班组长,选拔优秀产业工人任职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建立优秀产业工人到群团组织兼职制度,兼职人员享受同级别政治、经济待遇。

二、聚力“三个坚持”,提升产业工人经济地位

一是坚持工资分配注重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制定出台《产业工人薪酬分配意见》,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国家、省(部)、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在岗期间月度岗位工资标准分别不低于所在单位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国家级、省(部)级劳动模范分别增加2.5%、2%,市级劳动模范或连续两次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增加1.5%,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增加1.5%、1%、0.5%。二是坚持做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工作。始终关注弱势群体、困难家庭、特困户“三大群体”,设置100万元扶贫帮困基金,帮助特困职工精准脱贫。提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理赔二次报销力度,扩大健康体检范围,组织全体在岗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利用集团下属华美建投开发徐州房地产的有利条件,为新入职大学生或未购买商品房的职工给予一次性优惠政策。三是坚持提高高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为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才,每月发放2000-3000元不等的补贴;对拥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产业工人,享受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标准的津贴。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产业工人,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奖励,激发广大产业工人学技术、提技能的积极性。

三、聚力“三个给予”,提升产业工人社会地位。

一是给予产业工人享受更高奖励。产业工人在国家、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名次的,视获奖名次,由所在单位分别给予5-20万元、2-10 万元奖励。二是给予产业工人更多荣誉。大力开展劳模工匠好人“六个十佳”(十佳班组长、十佳徐矿好人、十佳徐矿工匠、十佳徐矿科技工作者、十佳区队长、十佳安检员)评选,坚持每季度评选出不少于10名的优秀班组长,并从季度优秀班组长中评选年度十佳优秀班组长。三是给予产业工人更多激励。在徐矿,凡获得国家、省(部)、市级荣誉的产业工人,均安排一次家庭疗休养;获得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及“六个十佳”等荣誉称号的,安排一次个人疗休养。举办集团公司产业工人子女专场招聘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产业工人子女

通过产改政策的实施,四年来,产业工人的政治参与感、经济优越感、社会认同感、自身自豪感显著增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何永涛、产业工人成功转型代表武家龙等10余名优秀产业工人到基层工会兼职副主席。对新当选全国劳模的马奔、荣良群分别奖励5万元;对省劳模王联合、乔拴紧、王欢分别奖励3万元,对取得全国、省市五一奖的先进个人,集团也给予了一定奖励。坚持把让全体徐矿人都能过上好日子作为不懈追求,2019年职工收入同比增长15%,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全集团在岗职工收入同比增长8%,2021年,在岗职工工资同比增长9.66%,职工工资收入与2017年相比已经实现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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